4月8日下午,南寧的陳先生前往廣西壯族自治區(qū)人民醫(yī)院看望剛從江西省吉安市看守所取保出來的妻子何某。
37歲的何某為追討280萬元的茶葉款,向南寧市青秀區(qū)人民法院起訴了江西省吉安市的商人劉女士,然而,就在案件開庭前半個月,何某因涉嫌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被吉安警方帶走并刑拘。
轉讓收藏的老茶后,為追討280萬元茶葉款起訴
陳先生來自賓陽縣,在南寧經(jīng)營玉石生意多年;妻子何某從事文旅工作。夫妻倆從2000年開始收藏茶葉,包括一些稀有茶葉。2017年,何某與江西省吉安市的商人劉女士相識。
從2019年開始,劉女士多次到何某家中品茶,并提出購買一些名貴的茶葉送給重要客戶。此后的兩年多里,何某多次按劉女士的需求,把家里收藏的茶葉賣給劉女士,家里沒有的品種,她就從南寧的茶葉收藏圈子里找,再轉讓給劉女士。劉女士收到茶葉后,通過微信轉賬給何某,交易總額達五六百萬元。
▲2020年9月,劉女士通過微信又一次向何某提出購買茶葉。受訪者供圖
據(jù)陳先生說,從始至終,妻子只把茶葉賣給劉女士,而沒有賣給其他人。
2021年3月,劉女士和何某經(jīng)結算,確定劉女士尚欠何某茶葉款280萬元。
同年5月,劉女士提出,她從何某處購買的茶葉送人后被退回,理由是“假茶”,要求退貨退款。何某則認為,交易時間過了那么久,由于茶葉幾經(jīng)易手,已經(jīng)無法確定茶葉是否被換過,不同意退貨。
▲何某向劉女士追要茶葉款的起訴書。受訪者供圖
2021年7月,何某向南寧青秀區(qū)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追討280余萬元茶葉款。
此案原定2022年2月17日開庭,2月中旬,劉女士向法院申請延期,法院同意將開庭日期改至3月2日。然而,距離開庭不到半個月時,何某被警方帶走。
追討茶葉款的案件開庭前,
她被江西吉安市警方帶走
陳先生說,他事后從家里的監(jiān)控視頻看到,2022年2月18日下午,獨自在家的妻子何某打開門后,被江西省吉安市公安局的便衣民警帶走。
劉女士以何某涉嫌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向吉安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報了案,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把此案移交警方,因此民警將何某傳喚到吉安市公安局接受調(diào)查。同時,他們查封并帶走了何某家中的“大益”“中茶”品牌茶葉。
2月19日,何某因涉嫌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被吉安市公安局刑事拘留,羈押在吉安市看守所。因何某身體狀況素來不佳,陳先生擔心妻子,于2月21日趕往吉安市,向警方提出為妻子辦理取保候審手續(xù)。
▲拘留通知書。受訪者供圖
次日,陳先生與劉女士見面,協(xié)商簽署刑事諒解書。據(jù)陳先生稱,劉女士提出1200萬元的賠償要求,理由是她給重要客戶送了從何某處購買的茶葉后,被發(fā)現(xiàn)是假茶葉而退回,這嚴重影響了企業(yè)及個人的聲譽,損失巨大。陳先生認為劉女士開價過高,雙方不歡而散。
2月28日,何某委托律師向青秀區(qū)人民法院提出撤訴申請,被法院準許。
3月28日,經(jīng)吉安市檢察院批準,吉安市公安局對何某執(zhí)行逮捕。
2022年4月初,何某在吉安市看守所出現(xiàn)消化道大出血現(xiàn)象。4月5日,吉安市公安局出具《取保候審決定書》,稱因“犯罪嫌疑人犯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決定對其取保候審”。
▲釋放證明書。受訪者供圖
4月5日,拿到《釋放證明書》后,陳先生連夜將妻子帶回南寧,于次日晚送到自治區(qū)人民醫(yī)院。
陳先生說,因身心煎熬,妻子在被羈押的40多天里瘦了10公斤,目前體重僅有43公斤。妻子轉讓給劉女士的茶葉,有的是自家藏品,有的是從其他茶友處找來的,都是收藏多年的老茶。這些年代久遠的茶葉不像新茶那樣有整套的防偽技術保護,但也是真品。
而且,他認為,此案的受害人,應當是商標持有者,而不是劉女士。
在犯罪基本事實未能查清、證據(jù)嚴重不足的情況下,吉安市公安機關不應就對妻子進行刑事拘留。
陳先生說,妻子委托律師向江西省公安廳紀委控告吉安警方涉嫌利用刑事手段介入經(jīng)濟糾紛。江西省公安廳紀委電話回復律師稱,吉安警方系依法辦案。
記者從“愛企查”查詢到,劉女士擔任江西多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股東、高管。4月9日,記者多次撥打劉女士的手機,一直無人接聽。
4月9日上午,記者撥通了吉安市公安局辦理該案件的民警的手機,希望了解案件相關情況。對方表示,辦案單位不接受采訪,“請與市局宣傳部門聯(lián)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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