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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訓機構不得有這些涉考行為! | 來源:新聞大連 微信公眾號 點擊數:3223次 更新時間:2023/6/6 12:14:45 |
6月5日
遼寧省教育廳發(fā)布
高考期間校外培訓機構
涉考有關行為的工作提示
2023年高考在即,為確!捌桨哺呖肌,切實營造風清氣正的考試招生環(huán)境,維護考生及家長權益,現(xiàn)就進一步規(guī)范校外培訓機構涉高考有關行為提示如下:
一、不得編造或傳播涉高考的押題、原題、重題、錯題等各類涉考涉招虛假信息,干擾破壞考試招生秩序。
二、不得以“命題(試卷)老師授課”“多年一線教師”“包錄取”“內部招錄”及其他噱頭進行虛假宣傳,引誘誤導學生及家長參加校外培訓。
三、不得以任何形式誘導、協(xié)助、參與、組織考試舞弊。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組織或參與收集試題,不得違規(guī)傳播高考真題原卷。
五、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布、宣傳、炒作“高考狀元”“高考喜報”“高考升學率”“高分考生”、本機構“上榜率”“批次錄取率”及其他容易引發(fā)教育焦慮的信息。
六、不得超經營范圍或違反規(guī)范要求,違規(guī)開展高考志愿填報等咨詢服務并違規(guī)收費。
七、不得仿冒政府機構、事業(yè)單位和招生單位官方網站、公眾號等開展違規(guī)考試招生行為。
省“雙減”工作專門協(xié)調機制辦公室
2023年6月5日
新聞大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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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大連(微信號:dltv8811)編輯制作
資料:遼寧省教育廳
編輯:沐沐
美編:海健
校對:華錚
主編:呂彬
監(jiān)制:穆軍 高忠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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