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大連市教育局發(fā)布
普通高中轉學須知
一、可申請轉學的基本條件
被普通高中學校正式錄取,并已注冊高中學籍的外市學生,因本人和監(jiān)護人戶籍遷入我市或戶籍一直在我市、監(jiān)護人在我市工作且在我市有合法穩(wěn)定居所,在申請材料齊全的情況下,可申請轉入我市普通高中就讀。
二、不予辦理轉學的情況
1.高一上學期、高三下學期不予辦理轉學。其他學期的第一個月辦理轉學,除此之外其他時間不予辦理轉學。
2.根據高考報名條件,身份證號非21開頭的學生只能在高一下學期第一個月和高二上學期第一個月申請轉學(否則在高考報名前學籍不滿一年,不符合高考報名條件),其他學期不予辦理轉學。如未來高考報名條件變化或省教育廳關于此項規(guī)定有變化,我們將隨時在市教育局官網和家長電話咨詢時予以告知,咨詢電話:0411-84649503。
3.在大連市參加中考,中考分未達到當年一般普通高中錄取控制線,在外市取得普通高中入學資格注冊高中學籍后,再擬轉入我市普通高中就讀的,不予辦理轉學。
4.學生在休學期間不能辦理轉學。
5.大連市范圍內普通高中之間不能轉學。
6.其他違反有關政策規(guī)定的情況,不予辦理轉學。
三、辦理時間
每年2月22日—3月22日和8月22日—9月22日兩個時段收取轉學申請材料,其他時間不再接收申請。
四、辦理地點
擬申請轉入的普通高中或市教育局高中教育處。學校聯系電話及地址詳見《大連市普通高中名錄》,《名錄》可在大連市教育局官網“高中教育”頁面下載。
五、申請材料
申請轉入我市普通高中就讀,需提交如下申請材料:
1.學生轉學申請書(模版見附件1,A4紙打印,手寫簽名,申請學校名稱待確定接收學校后手寫補全)3份;
2.家庭戶口簿復印件(戶口簿首頁、戶主頁、監(jiān)護人頁、學生本人頁,每頁“戶號”要復印清楚)3份;
3.學生本人身份證復印件(正反面)3份;
4.學生原就讀學校出具的在校學習情況及操行表現情況說明(蓋學校公章)原件1份,復印件2份;
5.學生原就讀學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門開具并加蓋公章的學校性質證明(說明學校是公辦還是民辦、省級示范還是一般、普通高中還是職業(yè)高中等,例如:公辦省級示范性普通高中)原件1份,復印件2份;
6.監(jiān)護人在大連工作的證明(要有單位地址、證明人和電話)原件1份,復印件2份;
7.在大連的居住證明(有住房的,提供房產證復印件;租房的,提供房地產管理部門出具的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和在大連繳納社保的證明)3份;
8.中考檔案,包含:高中錄取通知書、中考成績證明(當地招考部門出具的成績證明或中考原始成績條)、當地中考滿分證明(當地招考部門或教育行政部門出具)原件1份,復印件1份;
9.在原高中參加過學考的,提供轉出省主管部門出具的普通高中學生學業(yè)水平考試成績證明原件1份,交給轉入學校,由學校上報招生辦進行成績認定;
10.其它需要補充的材料。
如提供虛假或偽造證明材料轉學,一經發(fā)現,即取消入學資格,后果自負。
六、辦理流程
1.學生監(jiān)護人持以上轉學材料向擬就讀學校提出轉學申請,我市普通高中地址、電話、性質、類別等信息詳見《大連市普通高中名錄》;也可將轉學材料裝檔案袋密封,注明聯系人及電話,由監(jiān)護人親自送至市教育局,由市教育局安排學校。不接收郵寄或委托的方式提交轉學材料。
2.對符合條件擬接收的學生,由轉入學校在學籍信息系統(tǒng)上申請轉學,填寫“遼寧省普通高中轉學申請表”,并打印審核(外省轉入一式5份,省內轉入一式4份)。學校將轉學申請表加蓋學校公章及其他申請材料報市教育局。
3.學校上報市教育局的材料:
學校需提交紙質材料和電子材料:
電子材料外省轉入的報附件2,省內外市轉入的報附件4。
紙質材料報2組,第1組為:“遼寧省普通高中轉學申請表”1份、轉入學校同意接收意見書(見附件3)1份、第“五”項中的1-7原件各1份;第2組為:“遼寧省普通高中轉學申請表”1份、轉入學校同意接收意見書1份、第“五”項中的1-7復印件各1份、中考檔案原件各1份。剩余申請材料復印件學校留存。
另外3份遼寧省普通高中轉學申請表經轉入學校、轉入市教育局、轉出學校和轉出市教育局蓋印后,由轉入學校,轉出學校和轉出市教育局各存檔一份。
4.市教育局復核學生申請材料合格后,將材料匯總統(tǒng)一報省教育廳。
5.省教育廳審批后,電子學籍轉入申請發(fā)往轉出學校,經轉出學校和轉出市教育局審批后,轉學流程完成,轉入學校通知學生到校報到。
學生擬轉入我市就讀,由省教育廳審核批準,接收材料不意味著可以轉學,家長可隨時撥打轉入學校電話咨詢了解轉學辦理進度。
七、申請學校原則
1.同級同類互轉原則。我市普通高中有省級示范性高中、一般性高中、公辦高中、民辦高中等,滿足轉學條件的學生,按原就讀學校與擬轉入學校同級同類的原則互轉。
2.同水平原則。學生中考成績換算成大連中考分數后,應達到擬轉入學校當年的統(tǒng)招錄取分數線,分數不夠的,降級安排。中考成績換算方法:(學生中考成績/當地中考滿分)×大連市中考滿分(695分)= 換算后分數。
3.轉入戶籍所在地區(qū)的原則。戶籍在市內五區(qū)的公辦高中學生對應轉入市內五區(qū)公辦高中;戶籍在其他區(qū)(市縣)的公辦高中學生對應轉入戶籍所在區(qū)(市縣)所屬公辦高中,若本區(qū)無同級、同類、同水平對等的公辦高中,由市教育局協調轉入就近區(qū)(市縣)對等的公辦高中;民辦高中學生在滿足省、市有關文件要求的情況下,可申請轉入全市范圍內的民辦高中(具體情況按學生升入高中當年的招生計劃相關規(guī)定落實)。
4.接收學生不得超出省定班額的原則。在滿足轉學條件基礎上,學校根據班額實際,確保有空余學位情況下,方可同意接收學生轉入。
5.學?勺孕薪M織筆試或面試,確定是否接收該生轉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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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大連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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