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就“女子離婚冷靜期內(nèi)被丈夫當街捅殺案”一審公開宣判,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趙留超死刑,剝奪政治權(quán)利終身。8月2日上午,該案在廣東高院二審開庭。9月23日上午,廣東省高院對此案二審宣判,維持此前一審的死刑判決。
據(jù)瀟湘晨報此前報道,9月23日,小玲透露,趙留超至今未道歉,二審開庭后次日,其家人帶著姐姐的兩個孩子來到了她的老家,想祭拜姐姐!拔铱吹降氖牵笕送妻⒆,去敲我們的門,孩子是不樂意的。他們想走個過程,讓法院也知道,他們沒有那么無情。
據(jù)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4月25日通報,法院經(jīng)審理查明,被告人趙留超、被害人小霞(化名)于2011年登記結(jié)婚,2023年7月7日因感情不和向河南省平輿縣民政局婚姻登記處申請協(xié)議離婚。2023年7月30日晚,小霞在親友周某等六人陪同下與趙留超約定在廣州市某工業(yè)園門口見面。趙留超到達后徑直走向小霞,被周某等人阻攔,趙留超持隨身攜帶的尖刀朝周某、小霞等人捅刺,致小霞死亡,周某等四人受傷。
法院認為,被告人趙留超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一人輕傷,三人輕微傷,其行為已構(gòu)成故意殺人罪。趙留超主觀惡性大,犯罪手段殘忍,后果嚴重,應(yīng)予嚴懲,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趙留超死刑,剝奪政治權(quán)利終身。
據(jù)瀟湘晨報此前報道,小玲透露,姐姐小霞為趙留超生了一兒一女,十多年的婚姻里,她在外辛苦工作,省吃儉用,為趙留超買車,花費百萬為趙留超一家在河南老家購置房產(chǎn),回到家還要為趙留超洗衣做飯,“趙留超稍不如意,就是一頓打,姐姐身上都是淤青!
“趙留超同意離婚后,我姐同意將房產(chǎn)留給孩子,并且給他40萬元,就是個騙局。”小玲稱,離婚冷靜期間,趙留超不肯離婚,多次揚言威脅,以家人相威脅逼迫小霞見面。然而帶著五男一女赴約的小霞,還是倒在了血泊里。
瀟湘晨報記者周凌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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