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0日,長沙市民向瀟湘晨報(報料微信:xxcbbaoliao)記者反映,她于2017年9月所購的一臺奇瑞汽車,近期想要掛二手車網(wǎng)進行售賣,于是將車送去洗車店清洗。洗車店老板蘇某某得知顏女士想要賣車,聲稱自己的同學想要購車,讓她將車暫留在店內(nèi),隨后未經(jīng)允許私自將她的車開去岳陽售賣。
二手車
顏女士報警后,蘇某某再三保證會將購車款給她,并將自己開的野馬汽車暫作抵押。幾天后,真正的野馬汽車車主找上門,說車是自己的,只是送去蘇某某店里保修。顏女士再聯(lián)系蘇某某,其電話已關(guān)機。
與此同時,岳陽購買顏女士車的買主,通過警方與顏女士取得了聯(lián)系,該買主告訴顏女士,由于車輛證件資料還在顏女士手中,買主并不能辦理過戶,但錢已經(jīng)付給蘇某某了,只能將車留下。
而蘇某某經(jīng)營的那家洗車店,已悄然更換了招牌……
洗車變“賣車”,自己的車被洗車店老板開離長沙
今年4月初,生活在湖南長沙的顏女士想要將自己于2017年9月購得一輛奇瑞汽車,掛在二手車網(wǎng)站出售,于是想要將車清洗一遍。由于汽車當時沒有電,顏女士的朋友聯(lián)系其樓下一家洗車店的老板蘇某某過來,一起將車送進洗車店清洗。
洗車店老板蘇某某告訴顏女士,由于她車后備箱里水太多了,要將后座拆除曬干,洗車需要幾天時間。顏女士與蘇某某約定了取車時間。等到了約定時間,顏女士準備動身去洗車店取車,接到了蘇某某電話,蘇某某詢問顏女士,稱自己的同學剛好想買一臺車,想過來看看車,能不能在店里多停一晚?顏女士同意了。
次日下午,顏女士接到蘇某某電話,與她洽談車輛售賣價格,雙方最終定價33800元,當時蘇某某并未付錢。由于彼時正值周末,顏女士因身體原因即將去醫(yī)院住院,希望周一能辦理車輛過戶。但蘇某某稱,自己的同學不是長沙人,需要辦理暫住證才能過戶,需要晚幾天才能辦理車輛過戶。
與洗車店店主的微信對話
顏女士考慮到蘇某某店面就在朋友家樓下,比較放心,遂將車繼續(xù)存放在蘇某某店里。顏女士回憶:“我當時跟他說,等我出院了,你朋友的暫住證也辦好了,我們就去將車過戶。”蘇某某也表示,會將購車款提前轉(zhuǎn)賬給顏女士。
4月中旬,顏女士在醫(yī)院住院4天,期間顏女士催促蘇某某將購車款轉(zhuǎn)賬給自己,而蘇某某屢次更改約定付款時間,一直沒有將購車款轉(zhuǎn)給顏女士。直至蘇女士出院,蘇某仍未將購車款項轉(zhuǎn)給顏女士。
洗車店老板將車暫時抵押給自己,真正車主找上門
4月17日,顏女士在微信上跟蘇某某表示,“你們什么時候開門,我明天上午過來拿車,你們太沒誠信了,我不賣了!碧K某某回復:“不好意思,車子我開到岳陽來了,下午和客戶一起來找你給你費用!弊约旱能囋谖唇(jīng)允許的情況下,被蘇某某從長沙開到岳陽去了,這令顏女士非常生氣。隨后蘇某某依然找借口拒不付款,顏女士無奈之下選擇報警。
顏女士與店主的微信對話
4月19日晚,顏女士在派出所見到了蘇某某,蘇某某再三保證,次日一定會將購車款轉(zhuǎn)給顏女士。在警方的調(diào)解下,為了保障顏女士的能夠收到購車款,蘇某某將其駕駛來派出所的一輛野馬汽車暫時抵押給了顏女士,雙方約定,待顏女士收到購車款后將這輛野馬汽車退回。
令顏女士沒想到的是,這是她最后一次見到蘇某某。幾天后,顏女士接到派出所電話,趕往派出所后得知,蘇某某暫作抵押的這輛野馬汽車并不是蘇某某本人的車,而是顧客放在蘇某某店里做保養(yǎng)的車,而蘇某某手機關(guān)機,直接失聯(lián)了。
4月30日,瀟湘晨報記者聯(lián)系到野馬汽車車主溫女士,她告訴記者:“這輛車只是放在蘇某某店里保養(yǎng),我們根本不知道他將車開出去了,我們跟他也沒有私交,只是這家店的顧客。”
無奈之下,顏女士只能將野馬汽車歸還給車主。
與此同時,岳陽購買顏女士車的買主,通過岳陽華容警方,與顏女士取得了聯(lián)系,該買主告訴顏女士:“我全款買的車,資料沒給我,我也是受害者!鳖伵苛私獾剑K某某以31000元的價格賣給了該買主,由于車輛證件資料還在顏女士手中,買主并不能辦理過戶,只能把車留下。除了這輛車外,該買主還在是蘇某某手中訂了一臺車,付了定金33000元,但并未看到車子,蘇某某已經(jīng)失聯(lián)了。此外,該買主介紹,蘇某某只是在同學群里主動聯(lián)系的他,但他事先并不認識蘇某某。
顏女士與岳陽買主聊天截圖
顏女士說:“跟我報價33800元,賣給買主31000元,蘇某某自己還虧了2800元,如果不是想著卷款出走,怎么會有人這么做生意?”顏女士介紹,在她報警的第二天,蘇某某的洗車店門面已經(jīng)換了招牌名稱。該門店另一位負責人告訴顏女士,蘇某某之前的確是這家店的合伙人,但是現(xiàn)在已經(jīng)剝離出去了,他也無法聯(lián)系到蘇某某本人。
上圖門店換招牌前;下圖門店換招牌后
4月30日,瀟湘晨報記者聯(lián)系到該洗車店現(xiàn)在的負責人,他告訴記者:“蘇某某已經(jīng)與門店沒有關(guān)系了,客人委托蘇某某賣車,是蘇某某個人行為,與門店無關(guān)!彪S后該負責人與記者透露,蘇某某可能負有賭債,已經(jīng)有不少人通過他想要尋找蘇某某,他目前也聯(lián)系不上蘇某某。
記者嘗試蘇某某,截至發(fā)稿,蘇某某的手機仍提示關(guān)機狀態(tài)。
律師:蘇某某可能涉嫌侵占罪
事情發(fā)展到現(xiàn)在,顏女士既沒有拿到錢,也追不回車,她到底該如何維護自己的權(quán)益呢?
北京市中聞(長沙)律師事務所律師劉凱表示,車主要維護自己的合法權(quán)利,首先需要了解,自己是否曾委托過洗車店主幫助其銷售汽車?洗車店主出售其汽車是否經(jīng)得其同意?如果車主沒有委托洗車店主銷售汽車,系洗車店主擅自盜賣,那么洗車店主就已涉嫌構(gòu)成了盜竊罪,車主可以向公安機關(guān)報案追究其刑事責任。
如果車主確實委托洗車店主銷售汽車,洗車店主銷售汽車也經(jīng)得車主同意,只是車款被洗車店主挪用。那么,洗車店主如果是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將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數(shù)額較大,拒不交還,就有可能涉嫌侵占罪。但侵占罪是刑事案件中的自訴案件,需要車主自己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訴。如果洗車店主沒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就屬于民事案件,車主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追究洗車店主的民事責任。
作為車主,市民應當如何防范這種法律風險?
劉凱律師提醒:車主要防范法律風險,首先要提高自我安全防范意識,車輛洗護、委托銷售都應選擇正規(guī)熟悉的門店,在場監(jiān)督,盡量不要將車留在門店過夜;其次,不管是委托銷售汽車還是車輛交易都應當簽署合同,且車輛登記證、行使證等原件不要輕易交給他人;第三,銷售汽車的款項應當打入車主自己的賬戶。達成交易后,應當及時辦理車輛過戶。
瀟湘晨報記者 陳夢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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