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遼寧省紀委監(jiān)委最新通報! | 來源:大連晚報 微信公眾號 點擊數:886次 更新時間:2023/6/30 12:13:26 |
6月29日,
遼寧省紀委監(jiān)委
發(fā)布最新通報
內容如下:
遼寧出版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楊建軍
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日前,經遼寧省委批準,遼寧省紀委監(jiān)委對遼寧出版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楊建軍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楊建軍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轉移隱匿證據、與他人串供,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guī)定精神,違規(guī)收受禮品禮金,違規(guī)借用管理和服務對象住房;違反組織原則,不按規(guī)定報告?zhèn)人有關事項,在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中為他人謀取利益;違規(guī)經商辦企業(yè);違規(guī)干預和插手執(zhí)紀執(zhí)法活動,在重大項目投資建設中不正確履行職責,對下屬單位違規(guī)開展融資性貿易造成國有資產損失風險失職失察;與他人發(fā)生不正當性關系;紀法底線失守,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企業(yè)經營、項目審批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楊建軍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jiān)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guī)定,經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省委批準,決定給予楊建軍開除黨籍處分;由省監(jiān)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岫巖滿族自治縣委原副書記、縣政府原縣長孫鵬宇
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日前,經遼寧省委批準,遼寧省紀委監(jiān)委對岫巖滿族自治縣委原副書記、縣政府原縣長孫鵬宇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孫鵬宇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搞迷信活動;無視中央八項規(guī)定精神,違規(guī)收受禮品禮金,違規(guī)向領導干部贈送款物,違規(guī)用公款送禮;違反組織原則,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通過他人跑官要官,在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中為他人謀取利益;利用職權為親友經營活動謀取利益,利用職務影響低價購房,搞錢色交易;追求低級趣味貪圖享樂,造成不良影響,與他人發(fā)生不正當性關系;紀法底線失守,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工程承攬、工程款結算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孫鵬宇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jiān)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guī)定,經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省委批準,決定給予孫鵬宇開除黨籍處分;由省監(jiān)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免去其第十三屆鞍山市市委委員、第十六屆岫巖縣縣委委員職務,終止其鞍山市第十三次黨代會代表、岫巖縣第十六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來源:遼寧省紀委監(jiān)委
編輯:盼盼
美編:王蕊
校對:魏紅
責編:小王
監(jiān)制:穆軍 高忠華
| 【刷新頁面】【加入收藏】【打印此文】 【關閉窗口】 | 上一篇:存在隱患,這些單位被曝光! 下一篇:實名曝光!遼寧這21人被終生禁止!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