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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襲作品改個人名就能發(fā)?涉事報刊:向原作者致歉,將謹慎選稿 | 來源:澎湃新聞 搜狐 點擊數(shù):752次 更新時間:2023/10/15 11:06:59 |
原標題:抄襲作品改個人名就能發(fā)?涉事報刊:向原作者致歉,將謹慎選稿
10月13日,內蒙古《烏蘭察布日報》刊發(fā)“聲明”稱,經查,本報“大青山”文藝副刊2023年8月7日刊發(fā)作品《劉有福的小康》(作者呂鐸),系抄襲。原作者為韓峰,被抄襲的作品為《康有福的小康》。
《烏蘭察布日報》方面表示,該報已第一時間下架相關作品,并對抄襲者提出嚴肅批評!稙跆m察布日報》對抄襲行為始終保持“零容忍”態(tài)度,今后,我們將進一步加大審稿力度,謹慎選稿,抄襲作品一經發(fā)現(xiàn),永不刊用該作者作品。在此,向原作者韓峰先生表達誠摯的歉意,向“大青山”文藝副刊的忠實讀者致歉。同時歡迎社會各界監(jiān)督指正。該報還呼吁廣大文學愛好者,珍惜手中筆,勿作文抄公。
《康有福的小康》早于今年3月刊發(fā)在陜西《商洛日報》上。有網友指出,《劉有福的小康》的內容與其高度相似,“除了主人公的名字被換掉之外,其他內容基本一模一樣。”
例如,《康有福的小康》開篇寫道,康有福萬萬沒有想到,今生能住上獨門獨院的兩層小樓,小時候喊的“樓上樓下,電燈電話”竟成了現(xiàn)實。他用腳試搓幾下白色光亮的地板磚,用手摸摸新買的盛開著牡丹花的沙發(fā)、透亮的玻璃鋼茶幾、兩尺多寬的電視,總覺得像在做夢一樣,甚至覺得這是人家城里人的家,自己的家仍在那個小山村。
《劉有福的小康》一文開篇寫道,劉有福萬萬沒有想到,今生能住上獨門獨院的兩層小樓,小時候喊的“樓上樓下,電燈電話”竟成了現(xiàn)實。他用腳試搓幾下潔白光亮的地板磚,用手摸摸新買的盛開著牡丹花的沙發(fā)、透亮的玻璃鋼茶幾、兩尺多寬的電視,總覺得像在做夢一樣,甚至覺得這是城里人的家,自己的家仍在那個小山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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