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3日,網友鄧女士在微博發(fā)帖稱,自己4歲兒子在大理旅游度假時被一條疑似比特犬咬傷臀部,事后狗主人拒絕賠償,而當地警方和城管稱無法處理,"讓去法院起訴,但警方又不給對方身份證號。"無奈之下發(fā)博求助。
1月23日下午,狗主人范某告訴上游新聞(報料郵箱:cnshangyou@163.com)記者,事發(fā)后自己第一時間道歉,并陪同鄧女士和孩子到醫(yī)院打了疫苗,但到派出所查閱監(jiān)控才發(fā)現,狗只是碰到小孩的上衣,并沒有咬小孩的動作。他認為鄧女士是訛詐,所以拒絕賠償。

4歲男童在小區(qū)內被無證犬只咬傷臀部。受訪者供圖
涉事小區(qū)物業(yè)工作人員回應稱已按程序處理此事,具體情況不方便接受采訪。處警的滿江派出所工作人員稱,已就此事組織雙方協(xié)調,但未透露犬只是否咬到小孩。1月24日下午,鄧女士稱當日警方再次組織雙方協(xié)調,但狗主人仍拒絕賠償。
女子稱4歲兒子小區(qū)內被惡犬咬傷
鄧女士告訴上游新聞記者,事發(fā)于1月21日中午12點左右,她帶著兒子從小區(qū)住處下樓,"狗主人牽著他的狗從外面進來,還沒到電梯口的時候,狗突然不知道是發(fā)瘋還是怎么樣,就回頭咬了孩子屁股一下。"
"當時孩子也被嚇著了,因為在他的認知里狗是人類的朋友,不知道狗為什么咬他,所以他說小狗咬他屁股。"接著,鄧女士跟狗主人理論,"他不承認狗咬了小孩,還牽著狗要走。我立馬把孩子褲子脫了,發(fā)現上面有幾個牙印,咬破了,還流血了。"
鄧女士稱,由于當時狗主人拒不承認,自己立馬撥打了報警電話并通知了物業(yè)。警察來到后,雙方先是帶孩子去醫(yī)院打了疫苗,之后去派出所查看監(jiān)控,"監(jiān)控確認犬只襲擊孩子的事實,對方也承認,但就是不賠償,搞得警察都很無奈。最后說這事兒協(xié)商解決不成的話,建議我去法院起訴。"
據鄧女士提供的材料和照片顯示,其小孩左腿靠近臀部位置有一塊挫傷印記,皮膚紅腫破損。1月21日13:53,鄧女士兒子"因狗咬傷左臀部2小時"到大理市第一人民醫(yī)院急診外科就診,并注射了狂犬疫苗。從其提供的肇事犬只照片來看,無法確認該犬屬何種品種。

涉事咬人犬只。 受訪者供圖
鄧女士稱,事后她得知該犬只并未進行登記,她向當地城管部門舉報后,對方回復稱"只能要求對方去補辦狗證,如果不辦罰款50到100元。我質問這個狗如果是禁養(yǎng)犬城管是不是會管,他們說讓我自己去防疫站鑒定。"
鄧女士還稱,該事件中自己孩子從頭到尾都沒有逗狗的舉動,而她試圖去法院起訴狗主人,但被警方告知需要律師才能調取對方身份證號。"目前,孩子還是會有應激反應,看到狗就害怕。狗主人每天還是在小區(qū)內遛狗,沒給狗戴嘴套。"
狗主人:狗只是碰到了衣服,沒有咬的動作
1月23日下午,記者就此事聯(lián)系到狗主人范某。范某稱,之所以不賠償鄧女士,是因為監(jiān)控顯示狗根本沒有咬到孩子。而鄧女士在小區(qū)內說狗把孩子咬到后,他第一時間道歉,并陪同去了醫(yī)院打了疫苗,"花了五百多塊錢,還買了水果。"對于鄧女士的賠償要求,他認為是敲詐。
范某稱,自己的狗11個月大,是農村的土狗,打過疫苗。1月21日中午,他買完菜牽著狗準備進電梯時,遇到鄧女士帶著孩子出去,"她小孩推著滑板車跑,我牽著狗繩走在前面,小狗在后面。具體咬沒咬我當時也沒看見,她說咬到小孩我也認了,我說對不起,之后她報警我說可以,警察來了之后說先帶小孩去打針。我就跟著她一起到了醫(yī)院,排隊打狂犬疫苗,我還給買了水果,一共花了五百多塊錢。"

鄧女士孩子在醫(yī)院注射疫苗病歷。 受訪者供圖
范某回憶,當天下午給小孩打完針以后,雙方到派出所查閱監(jiān)控,"結果監(jiān)控顯示,小狗只是碰了一下她小孩的紅色羽絨服,并沒有去咬的動作。而她一直堅稱狗咬到了她家小孩,并要求賠償醫(yī)療費和五天的誤工費1萬多元,我一聽這不是訛詐嘛,所以就沒有答應。"
鄧女士對此進行了反駁,她稱自己在派出所是要求賠償疫苗費用和五天的誤工費用合計3500元,"并不是他說的獅子大開口。"
范某還稱,當時鄧女士情緒比較激動,不聽警方勸阻,所以警察建議她走訴訟程序。"昨天我還接到城管電話,要我去辦狗證。我也已經去物業(yè)報備了。"
警方:已組織雙方協(xié)調
1月23日下午,大理市滿江街道怡景尚居小區(qū)物業(yè)工作人員告訴上游新聞記者,此事物業(yè)已按程序進行處理,"包括養(yǎng)狗注意事項,比如出門要帶狗繩、比較嚇唬人的那些狗要戴一下嘴套等規(guī)定都已經發(fā)到群里面。"其余不便接受媒體采訪。
1月24日上午,滿江派出所民警工作人員稱不便透露此事具體情況,"這個事我們已經組織雙方協(xié)調過了。"鄧女士告訴記者,當日下午警方再次組織雙方協(xié)調,"談了十多分鐘,對方仍拒絕賠償。"
上游新聞記者 李文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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