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露天宗教造像,是指單體的造像高度(含基座)或長度超過10米的露天宗教造像,或者群體造像數(shù)量超過10尊的露天宗教造像。具體說,大型露天宗教造像主要包括兩類:一類是指單體的造像,其高度(含基座)或長度超過10米;一類是指群體的造像,每尊雖高度(含基座)或長度未超過10米,但群體數(shù)量超過10尊。
《宗教事務條例》規(guī)定,宗教團體、寺觀教堂擬在寺觀教堂內(nèi)修建大型露天宗教造像,應當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宗教團體向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宗教事務部門提出申請。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宗教事務部門提出意見,報國務院宗教事務部門審批。宗教團體、寺觀教堂以外的組織以及個人不得修建大型露天宗教造像。禁止在寺觀教堂外修建大型露天宗教造像。條例對修建大型露天宗教造像的主體、地點、申請程序和審批權限作出明確規(guī)定。
修建大型露天宗教造像的主體。大型露天宗教造像的修建主體是宗教團體和寺觀教堂,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能修建。修建大型露天宗教造像的申請要通過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宗教團體提出。
修建大型露天宗教造像的地點。只能在寺觀教堂內(nèi)修建大型露天宗教造像。禁止在寺觀教堂外修建大型露天宗教造像。
修建大型露天宗教造像的申請程序。申請修建大型露天宗教造像,由擬修建大型露天宗教造像的宗教團體或者寺觀教堂,將申請材料報所在地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宗教團體,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宗教團體向所在地省級人民政府宗教事務部門提出申請。省級人民政府宗教事務部門提出意見后,報國家宗教事務局。省級人民政府宗教事務部門提出意見前,應當征求擬建造像所在地設區(qū)的市級以及縣級人民政府的意見,必要時,征求當?shù)厥〖壢嗣裾恋、建設、環(huán)保、文物、旅游等部門的意見。
修建大型露天宗教造像的審批權限。省級人民政府宗教事務部門有初審權,審批權在國務院宗教事務部門即國家宗教事務局,其他部門無審批權限。
同時《宗教事務條例》對違法修建大型露天宗教造像行為的處罰明確規(guī)定:“由宗教事務部門會同國土、規(guī)劃、建設、旅游等部門責令停止施工,限期拆除,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情節(jié)嚴重的,并處造像建設工程造價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罰款!边`法行為主要表現(xiàn)為三類:一是宗教團體、寺觀教堂以外的組織以及個人修建大型露天宗教造像;二是宗教團體、寺觀教堂未經(jīng)審批同意修建大型露天宗教造像;三是大型露天宗教造像修建在寺觀教堂外。
大連市民族和宗教事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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