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結婚證。圖/新華社
據(jù)報道,近日,福州市長樂區(qū)民政局在答復政協(xié)委員《關于建立“單身數(shù)據(jù)庫,助力脫單”為人口紅利添磚加瓦的建議》時透露,在辦理結婚登記過程中,當發(fā)現(xiàn)女方曾多次與不同對象閃結閃離,或者發(fā)現(xiàn)雙方當事人剛認識幾天就申請登記時,該局要求窗口工作人員應予以提醒,盡量讓雙方當事人深入了解彼此后再來登記,避免因騙婚等問題引發(fā)矛盾糾紛和彩禮損失。
提及閃婚閃離,一般是指青年男女因一時沖動而結婚離婚。但長樂區(qū)民政局的提醒,所針對的顯然不是沖動式閃婚閃離,而是“欺詐式”閃婚閃離。這種提醒,看似是對結婚登記常規(guī)流程的一種干預,實則是一種積極盡責的表現(xiàn),有助于防范潛在騙婚行為,保護當事人合法權益。
此類騙婚行為一般發(fā)生在一些彩禮較高的地區(qū)。騙婚者利用某些人急于結婚的心理,使用真實身份登記結婚,獲取巨額財物后再與對方迅速離婚,然后物色新的“獵物”,F(xiàn)實中,此類騙婚事件并非個案,甚至形成了組織嚴密、分工明確的犯罪鏈條。長樂區(qū)民政局的提醒,是針對女方以多次與不同對象閃結閃離為手段、以騙取高額彩禮等財產為目的的騙婚類型。
在此類騙婚案中,受害最深的往往是那些滿懷期待步入婚姻殿堂的男性及其家庭。他們不僅可能面臨人財兩空的困境,更可能在心理上遭受重創(chuàng)。此類騙婚方式較為隱蔽,無論是公安機關的打擊還是受害方的維權,都面臨不少困難,即使騙婚者被繩之以法,也很難挽回全部經濟損失。
面對此類騙婚行為,依法嚴懲固然重要,但事前預防更為關鍵。長樂區(qū)民政局的相關舉措,正是將關口前移,通過及時恰當?shù)奶嵝,將騙婚問題扼殺在搖籃里,起到防患于未然的作用。
長樂區(qū)民政局在答復中稱,今年共對3名閃結的男方當事人進行了提醒。事后經了解,女方確實存在通過結婚騙取彩禮嫌疑。
總之,工作人員發(fā)現(xiàn)異常后進行提醒,是基于經驗與責任,采取的一種保障當事人權益的措施。這不是歧視,從一些地方發(fā)生的騙婚案例看,這種提醒也并非多此一舉,而是具有很強的現(xiàn)實意義。
撰稿 / 陳廣江(媒體人)
編輯 / 徐秋穎
校對 / 吳興發(f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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