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特約評論員 守一
近日,有網友反映重糧集團酉陽縣糧食有限責任公司一糧庫將過期應急大米更換包裝,重新打碼新日期后,銷往當?shù)匾恍┼l(xiāng)村學校。
重慶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12日通報,該公司確實存在虛假標注保質期等違法行為,并免去公司主要負責人段某某相關職務,作調離和降級處理。
全文如下👇
接到“酉陽縣糧食有限責任公司銷售大米問題”有關舉報后,我局高度重視,本著對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高度負責的原則,立即成立專項調查組,通過對涉事公司、學校、片區(qū)教管中心現(xiàn)場檢查、提取資料、查驗票據、對比臺賬、詢問相關人員、抽檢庫房成品等方式,就舉報反映的問題全面深入調查。
目前,重慶糧食集團已免去酉陽縣糧食有限責任公司主要負責人段某某的黨支部書記、執(zhí)行董事和總經理職務,對其作調離和降級處理。
澎湃評論
負責人免職降級
不是終點
這一調查結論,應該說并不出乎意料。因為舉報人就是該公司前員工,他表示親眼目睹公司將臨期過期大米,重新包裝之后銷往學校等處。舉報時,他也提供了工作微信群聊記錄等證據材料。只要監(jiān)管部門去調查,核實清楚并不難。
市監(jiān)部門查實,該公司向酉陽縣龍?zhí)、龔灘等部分學校銷售1215袋、23119.5公斤,向社會銷售15006袋、93348公斤。超過11.6萬公斤的過期大米流向市場絕非小事,特別是還被銷往學校給孩子吃,尤其讓人憤怒。后續(xù)如何善后,此事又暴露了哪些監(jiān)管漏洞,值得反思。
耐人尋味的是,已被降級的負責人段某某此前對媒體表示,“舉報人對公司有意見”,言外之意,舉報人曝光此事可能有“私心”。但是無論舉報人和公司之間有何糾紛,只要售賣過期大米的事實確鑿,舉報人捅出此事,就是捍衛(wèi)了公共利益。
讓人忍不住聯(lián)想的是,如果不是有這樣的“內部矛盾”,沒有舉報人堅持數(shù)月曝光,賣過期大米的行為,什么時候才能被發(fā)現(xiàn)?
從媒體的報道中,不難發(fā)現(xiàn)該公司劣跡斑斑,曾多次因合同糾紛等被起訴。負責人段某某,2022年9月就曾被酉陽縣紀委監(jiān)委通報,存在以多種方式套取資金違規(guī)使用的行為,因此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這種“前科”眾多的公司,又是如何成為學校供應商的?過程中是否缺乏一定的嚴選標準和質量檢測?
通報確認的售賣過期大米等違法行為,時間是從2022年5月至2024年4月,累計16221袋、11.6萬余公斤。這么大面積、長時間的違法行為,不太可能一個人偷偷摸摸能完成,在公司內部想必不是“秘密”。這或許也說明公司可能形成了某種利益共同體,如果不是出現(xiàn)一個“對公司有意見”的人,這樣的行為還不知道會延續(xù)多久。
前不久,市場監(jiān)管總局、財政部發(fā)布關于對食品生產經營企業(yè)內部舉報人舉報實施獎勵的公告,對“吹哨人”定義、獎勵金額、“吹哨人”的信息保護等作了具體規(guī)定。這些規(guī)定到了地方如何落實,如何消除內部舉報人的后顧之憂,激勵他們敢于舉報,值得進一步完善措施。
目前負責人段某某被免職、作調離和降級處理,當然是咎由自取,但這種“內部處理”不應該是終點。調查組稱“將進一步深入核查,對違法行為依法嚴肅處理”,那么后續(xù)調查至關重要,如果是構成犯罪,就該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食品安全大于天,作為日常主食的大米,直接關乎消費者最基本的健康底線,也不能總指望靠公司“內部矛盾”來曝光問題。對食品糧油等企業(yè),如何保證內外部的常態(tài)化監(jiān)督發(fā)揮作用,是這次過期大米事件留下的思考題。
本期資深編輯 周玉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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